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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吃众生肉,伤身而死
浙江嘉兴沈某,为四川泸州刺史,被提高太守,为人大方好施,亲戚朋友都受了恩惠。仅仅他平时私生活很奢华,在任所时,衣服车马以及室内陈设之物,莫不讲究富丽。平时饮食鸭脑、鱼唇、鸡肉、乳鸽、鹿肉等稀贵食物,每餐最少两种以上。积年累月,以数量核算,残杀物命,何止上万。
后来,辞官归里,采购一处田产,栽植花木竹林,叠放美石,注册清泉,到处都极尽精雅。饮食烹调,也比以前愈加奢华。
十年后,家境式微。沈某神智忽然变得疯癫起来,不管清洗、污秽物品,都要送入口中啖食,乃至烟斗、茶壶、茶杯一一接到手,便打碎乱嚼,致使伤身而死。此事发生在清道光年间。
摘自《戒杀放生文图说》 印光大师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