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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浅释(54)
“又见菩萨,寂然宴默”。又见一些菩萨,结跏趺坐。因为有禅定功夫,故天龙皆恭敬礼拜,但他并不因此而生出欢喜心。因为定能发慧,故心不为物转,亦不动念。若无妄念,则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故无是无非、无善无恶,即能自性清净,得真如妙性。但不能说我已无念,因为说无念时已有个念。知无念者能伏其心,知无念者当破魔兵众,是以无念为最妙!它包含了忍辱及生忍,既不会为美言所勤,亦不会为了逆境而起恐惧或瞋恨心。
达摩祖师未到中国前,曾派遣佛驮及耶舍两弟子先去中国弘法。师徒们皆为印度人,两人遂演讲禅宗,不立文字,见性成佛之妙法。当时中国亦有一位从印度来之小乘和尚——菩提流支,他见到这两位新来的大乘禅师,竟联合所有的出家人杯葛他们,并将他们从长安赶到卢山。
佛驮、耶舍却意外的见到远公大师,并将个中情形告诉大师。当大师问及他们传的是什么法?他们将手一伸开,然后又把拳收回来,并问这样一伸一缩是不是很快?大师答:“是”。两位禅师意谓烦恼与菩提,其变化之快速亦复如是。譬如一伸、一缩,皆同是一只手,却有掌与拳之分别。同理,烦恼即菩提,菩提即烦恼,两者实非分开,是二而不二。
“即心即佛,明心见性”。故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无念即涅槃,有念即有生死。唯有一念不生全体现,本有佛性现前时,连鬼神也会肃然起敬;若无念,能返本还原,此为本地风光也。“天龙恭敬,不以为喜”。所以天龙的恭敬亦是本有,不以为喜,即舍禅。
“又见菩萨,处林放光,济地狱苦,令入佛道”。又见到一些菩萨在林中修禅,即自利。同时发出清净光,照地狱众生,即利他。以大悲心救拔地狱罪苦众生,此为悲禅。
“又见菩萨,未尝睡眠,经行林中,勤求佛道”。这些是在林中或室内修常行不坐不卧的苦行菩萨。此法门名为般舟三昧,亦是佛力三昧,九十日中常行不坐不卧,为除睡魔而勤求佛道。
“又见具戒,威仪无缺,净如宝珠,以求佛道”。又见一些菩萨受持十种具足清净大戒如净宝珠。戒禁身口,名威仪。自净其意即无所缺犯。
1、不缺戒。谓重罪无犯。若犯十恶五逆重罪,如浮囊缺失。
2、不破戒。谓中罪无犯。若犯中罪,如浮囊残破。
3、不穿戒。谓小罪无犯。若犯小罪,如浮囊穿穴,此为律仪摄。
4、不杂戒。谓不起恶念,若起恶念,则身口虽净,意杂烦恼故,此又名定共戒。
5、随道戒。如初果者耕地,虫离四寸等。
6、无着戒,又名道共戒。如阿罗汉于三界六尘,永无贪着。
7、智所赞戒。谓善能出假涉俗利生,即能以权巧方便法来弘法利生,故为有智者所赞叹。
8、自在戒。谓游戏神通逆顺示现,但不犯性戒(若生一邪念即犯戒,此无形)及遮戒(身口不得犯,此乃有形)。因为有自在及神通故,能假以造罪及杀生示现以教化人,是以不犯性遮二戒。
譬如《楞严经》内,护法摧碎魔王的头。又如梁武帝在位时,有一位宝志禅师,每餐皆吃两只白鸽,吃得连骨头也不剩。一天,其厨子偷吃了其中一只白鸽之翅膀,以为将之刹碎后,可以瞒骗过去。那知志公上人一看便说:“你偷吃了鸽子”。厨子虽然惊怕,却矢口否认。这时志公上人也不跟他争辩就将鸽肉吞下。奇异之事发生了!志公上人吞下碎鸽子肉后,居然又吐出了两只活生生的白鸽。其中一只白鸽,正好是少了一边翅膀。故志公上人为一异人,苦人能吃下煮熟的鸽子而吐出活鸽子,或吞下牛肉而吐出活牛,才算不犯杀生戒。若没有这种本领而随便吃众生肉,将来就要还报及堕地狱。此戒又名俗谛戒。
9、随定戒。行住坐卧,一举一动,一言二行,皆在定中,皆有威仪。
10、具足戒。谓戒波罗蜜毕竟圆满,无法不备,又名为中道第一义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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