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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损君以奉佞,不阿众以取容
《群书治要三六〇》第六十句:
【夫贤者之为人臣,不损君以奉佞,不阿众以取容,不堕公以听私,不挠法以吐刚,其明能照奸,而义不比党。】
这句话出自《群书治要》卷四十四《潜夫论》。贤者作为臣子,不以奉承和花言巧语使君主的圣德受到损害,不为讨人高兴而曲意迎合大众,不损坏公义来顺从私欲,不扰乱法纪而畏惧强暴。他们的明智能够辨别奸邪,他们的行为符合道义,从不结党营私。
这样的例子在《群书治要》中有很多。《春秋左传》中记载,鲁襄公三年,晋悼公的弟弟扬干,在典梁搞乱了军阵行列,因而当时的司马魏绛处死了扬干的车夫。晋悼公知道了此事,非常生气,对羊舌赤说:“会集诸侯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扬干的车夫却被杀了,难道还有比这更大的屈辱吗?一定要杀掉魏绛,不得有误。”羊舌赤听了之后回答道:“魏绛对君王没有二心,事奉君王不避危难,如果他真的有罪过,也不会逃避惩罚,他会自动前来供述,何必劳烦君王发令?”果不其然,羊舌赤话音刚落,魏绛就自己来请罪了。他递给晋悼公的侍臣一份奏章之后,就准备拔剑自刎,结果被人劝止了。
晋悼公开始阅读魏绛的奏章,奏章中写道:“日前君王缺乏使臣,派我担任司马。我听说军人以服从为勇武,宁死也不触犯军纪,才算得上戒慎。君王会集诸侯,臣敢不戒慎吗?君王的军队不威武,执事的人员不戒慎,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臣下唯恐犯不武、不敬的死罪,并累及扬干,罪责难逃。臣下未能严加训导,还动用了斧钺大刑,处死了扬干的车夫。臣下的罪过重大,岂敢不听任惩处而使君王生气?因此请求回来死于司寇的衙前。”晋悼公读完了奏章,光着脚跑出来说:“寡人的话,是出于兄弟之爱;您的诛戮,是出于执行军法。寡人有弟弟未能训导,致使其触犯了军令,这是寡人的过错。请您不要再加重寡人的过错了。”晋悼公很明智,能够明辨善恶。于是,他派魏绛返回边防阵地,并且任命魏绛为新军副帅。
《孙卿子》(孙卿子就是荀子)中说:“从命而利君,谓之顺。”臣子服从国君的命令,而这个命令执行下去对国君确实是有利的,这叫顺。如果不是真正对君主有利的事,臣子也服从,那就不叫顺了。“从命而不利君,谓之谄。”遵从君主的命令,实际上对君主并没有真实的利益,这叫谄媚。“逆命而利君,谓之忠。”违抗了君主的命令,但是这样做是对君主有利的,这叫忠。所以,古人说的忠臣大都是能够犯颜直谏的人。对于君主的命令,忠臣并没有一味地顺从,而是敢于提出不同的意见,甚至是敢于违逆。因为君主的命令是错的,还一味顺从君主,并不能给君主和国家带来利益。“逆命而不利君,谓之篡。”如果违逆了君主的命令,而做的事也不利于君主,这叫篡。“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谓之国贼。”不考虑、不担心君主的荣辱,也不考虑国家的善恶、风气如何,一味地投合大众,或者投合君主,苟且容身,为了保持自己的俸禄,豢养宾客,和很多人都结交,这样的人叫作国贼。所以,臣子、被领导者要经常反思自己平常的所作所为,到底是顺,是谄,是忠,还是篡?当然千万不要做国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