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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浅释(9)
现在举出一个例子来形容妙法,这形容本来不大恰当,可是以这形容或者令我们明白一小部分的妙法。在以前有一个官,这个官信佛,他会背诵《法华经》,而《法华经》有两册,他对上册一目了然,能读能诵,明白经中的道理。但下册他就格格不入,没法子懂,也没法子诵念。他觉得这件事真妙,对上册他读一次就记住了,但下册读了几千万次也无法记住,这是什么原因呢?
于是,他便到附近一个寺院,这个寺院里有一位开悟的和尚。这个官到这寺里请方丈和尚为他开示,方丈和尚就欢迎他、招待他。他对方丈和尚说:“我很信佛,我对《法华经》很有兴趣。但不知为什么,上册我读一遍就能永远记住,但下册无论怎样读也记不住。这究竟是什么道理?我不明白,所以来请和尚开示。”那个方丈和尚是个开悟得到五眼六通的人。五眼就是:1、肉眼;2、天眼;3、慧眼;4、法眼;5、佛眼。开了五眼者,能观察过去世,一切事。
和尚听他这样问,就对他说:“我告诉你可以的,不过你不要生瞋恨心。因为我所说都是真的,并不是骂你”。这个官说:“这当然,您告诉我前因后果的事情,我当然不会瞋恨”。和尚告诉他:“你前生是在寺里耕田种地的一条牛,帮庙上做工,所以有很大的功劳。而庙上每年到了六月,照例把经典搬到外面去哂,因为哂过之后这些经典就不会生虫。在晒经时你曾走到晒经的地方用鼻孔嗅过这部《法华经》,但只是嗅到上半部,下半部没有嗅到。因为你对寺庙有功,所以今生你做官(你不要以为做官的都是人,其实马、牛、羊、鸡、犬、豕,什么都有的)。因为你只用鼻子嗅到上半部的《法华经》,所以你对上半部特别熟悉,对下半部则格格不入,就是由于这种因果。希望你以后更加精进拥护佛法和道场”。因为他前生只用鼻子嗅过上半部《法华经》,就永远也能记得,那是什么道理呢?这就是妙法之一。
我的一位弟子曾对我说:“《楞严咒》对我是一个大障碍,我怎样读也记不住”。你不要望洋兴叹,我教你一个方法,你不要一下子把全部咒文读完。你要一句一句,一行一行的读,记得上一句再读下一句。第二句记住了再往下读。如果记不住就不往下读,单念那一句,多读几遍,把眼睛闭上也能背出来,才再多加一句。如此一句一句的加下去就会背了,千万不可贪多,贪多嚼不烂。就像那位问吃肉可不可以开悟的居士,我告诉他说:“你若能一口吞一只牛,你就能开悟。若不能一口吞一只牛,那是永远不能开悟的。但他还是不懂,说他没办法。若没办法怎么想要开悟呢?试问哪一个佛是吃肉开悟的?哪一个祖师或菩萨是吃肉开悟的?为什么你要那么特别,既要吃肉又要开悟?”这只是开吃肉的悟。因为吃肉是贪心,他将来的果报可不得了,因为他欢喜吃别人的肉,别人也欢喜吃他的肉,可惜他还不知其危险性。读《楞严咒》可不要贪多,虽然《楞严咒》很长,但你要是专心也会背诵的。
妙法是法法皆妙,没有一法不妙。我讲《妙法莲华经》,单讲妙法两个字就讲了好几天,而妙法两个字也总没讲完。不过比起智者大师那相差太远了。智者大师讲妙字讲了九十天还没讲完。那么什么是妙法?你知道也是妙法,不知道的更是妙法!如果说不知道才是妙法,那么能够学吗?现在就要学不知道,学不知道打妄想;学不知道瞋恨心;学不知道生贪心;学不知道生痴心,把贪、瞋、痴丢了不要,这就是妙。你要是舍不得贪、瞋、痴,那就妙也不妙。能舍了贪、瞋、痴,那是不妙而妙。你想要知道这个原理,就须专心一致的用功修行,到了得到五眼六通时,就会知道这个原理和这个妙法。
《妙法莲华经》谈到妙法的妙,有众生法妙和佛法妙。现在是按照天台宗所定的六即佛来解释这个妙法。妙法就是不可心思,不可言议。
所谓妙法,放在佛的份上,它没增一点。在众生份上,也没减一点。在诸佛的份上,它也不净;在众生份上,也不垢。在诸佛份上不生,在众生份上也不减。这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就是妙法的本体。我们人人本具,个个无缺,可是却没有人知道,这叫理即佛。所谓理就是佛,有具足佛性的理,而不是说现在就是佛,只是具有佛的道理。所以说人人是佛,仅是指理即佛而言。
每人来听经要明白经的道理,明白诸佛所说的道理。须知明白心就是佛,佛也就是心。佛所说的法是因为众生有心,若众生没有心,佛也不用说法。你知道心即佛而只有佛的名字,这叫名字即佛。
单知道心即佛,佛即心,可是不用功修行,你虽然知道理即佛,名字即佛,又有何用?那佛性就好像在金矿里的金,把矿里的金取出来就是修行。取出来后还要锻炼,用火烧冶,经过锻炼后才是真金。不错,人人是佛,矿里的金是理即佛,从矿里取出来的金是名字即佛,又加上一番修行锻炼,用火把金炼出来就叫观行即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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