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弘化社 内容: 「五戒,无论受与不受,皆当严持。 以前之杀,盗,淫,妄四条,名为性戒,即不闻戒名之人,犯之亦有罪过。 而受戒者犯之,则成两重,于本罪外,又加一犯戒罪过。 故曰,一切人皆须严持。 饮酒,名遮戒,未受戒,饮无罪。 受戒后饮,只一犯戒罪耳!」辑录《印光法师文钞》·复张纯一居士书 发布时间:2020-09-18 16:59:56 来源:就吃素 链接:https://www.jiuchisu.com/weibo/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