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法师答:什么叫“格物致知”? 内容: 问:什么叫“格物致知”? 印光法师答:古语云,天下不治,匹夫有责。 其责何在,在物不格耳。 物若肯格,则知致,意诚,而心正,身修矣。 (一人如是,亦有大益。 人人如是,则太平矣。)物者何,即心中之私欲。 格者,格除屏弃。 人心中无有私欲,则知见自正。 譬如爱妻爱子之人,由彼心中有一个爱情锢蔽到,女人儿子之坏,总见不到。 若无爱情,则妻子之是是非非,直下如镜照象,一点也不会错乱。 切不可以朱注中推极吾之知识为致知,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为格物。 若如此说,虽圣人也做不到。 正心诚意之事,即一字不识之匹夫匹妇,但无偏私之欲心,均做得到。 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八事,从本上说,乃格物一事。 物既格,则知致,意诚,心正,身修矣。 (三编卷二复琳圃居士书)光近来作一格物致知确解,今为陈之。 解曰,格除幻妄私欲物,致显中庸秉彝知。 此物,即心中不合天理人情之私欲。 一有私欲,则所知所见皆偏而不正。 若格除此幻妄不实之私欲,则不偏不易,即心本具之正知自显。 一举一动,悉合情理,了无偏僻。 此圣人为天下后世所立修己治心之大法。 修齐治平在是。 超凡入圣亦在是。 于此用功最省力。 而其所得之利益,随各人之工夫浅深,为贤为圣,乃至为佛,悉由是得。 况其下焉者乎。 惜后儒不察,以物为事物,以知为知识。 则是以根本之根本,认为枝末之枝末。 又以枝末之枝末,认为根本之根本。 不但不得圣人之意,亦乱圣人之文。 何以言之,以欲诚其意,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此极省力,极简便,举念即得之法。 弃之不讲,令人推极吾之知识,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以期诚意正心者,则举世难得其人矣。 由宋儒误认物为外物,故后儒只云诚正,而不提格致。 此理极明显,以自命得圣人心传者错解之。 致圣人教人修己治心之道,晦塞不彰。 可不哀哉。 若专主自治,则格物一法,便可足用。 以私欲一去,则众恶悉除,众善悉生,故云足用。 若欲令举世之人悉去私欲而显正知,非提倡因果报应不可。 以凡欲自利者,固不暇计及人之利与否。 若知善恶因果,如影随形,如响应声。 声和则响顺,形直则影端。 了此,则不期格物,而自肯格物矣。 故孔子之赞周易也,最初即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积善,积不善,因也。 余庆,余殃,则果矣。 箕子之陈洪范也,末后方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 此实明前生之因,今生之果。 向,顺也。 用,以也,得也。 威义,当是违。 极,穷厄也。 由前生所行,违背正道,致今生得此穷厄之果也。 后儒不察文理,一归于王政,则成违天理而诬王政矣。 小儿生于富贵家,即享福,生于贫贱家,即受苦,岂王政令彼生乎。 五福之四,攸好德,乃前生修道修德之习性。 一寿,二富,三康宁,五考终命,乃前生修道修德所感之果报也。 六极之一凶短折,二疾,三忧,四贫,五恶,(貌丑曰恶)六弱,(身柔曰弱)乃前生多作不顺道义之事之果报,何得皆归于王政乎。 (三编卷二复念佛居士书)孔子以格物致知,为诚意正心之本。 程朱误认物字,为天下事物之物。 不知此物字,乃指当人心中不合理之私欲而言,非外物也。 以心有不合理之私欲,则其知见便不正,而是是非非均失其当。 如人爱妻爱子,其妻子再不好,他总觉得好。 以正知为私欲障蔽,而成偏邪。 若格去此爱,则此妻与子之不好,自然悉知悉见矣。 格物致知,方能诚意正心。 虽一字不识之人,亦做得到。 若如程朱,以推极吾之知识,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为格物者。 乃致知为格物之本,而世之能格物者鲜矣。 勿道平常人做不到,虽圣人也做不到。 既无由格物,诚意正心从何而得。 (三编卷二复顾德谷居士书)盖此物字,指心之私欲而言。 心之私欲一格除之,则是是非非,绝无错乱。 一有私欲,则所知不得其正。 如爱妻爱子者,妻子再不好,彼总不知其不好。 由爱之私欲,障蔽其真知故也。 程朱错认作外物,故止说正心诚意,不提致知格物。 此处一错,人各不在去私欲上用功,此吾国学术之一大不幸也。 (三编卷三复施宗导居士书)故孔子欲人明明德,而以格物为本。 物者何,即自心不合理之私欲也。 格者何,如勇夫与贼战,必期私欲相率远遁也。 自心之私欲既去,则本具之正知自显。 是是非非,悉皆明了。 意诚心正而身修矣。 然则格物一事,乃明明德之根本。 既能格私欲之物,断无不合理之邪知谬见。 由是而进修不已,欲不到圣贤地位,不可得也。 惜世多不察,率以推极吾之知识,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为致知格物。 是以枝末为根本,以根本为枝末,其失大矣。 唯圣罔念作狂,唯狂克念作圣。 最初一步,只在能格物与否耳。 能格物则高登圣贤之域。 不格物则或入禽兽之伦。 (三编卷三无锡佛教净业社第二期年刊序) 发布时间:2013-12-30 23:03:56 来源:就吃素 链接:https://www.jiuchisu.com/fojiao/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