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欲求解脱须认清环境之来源 内容: 人生在世,欲思获得究竟之安乐,必须认清环境依正二报之来源,方克有济,查环境之来源有二,一总境者,乃五蕴是。 二别境者,乃十法界是。 兹先论四圣之环境:一者,常寂光之环境,乃清净法身诸佛所居;二者,实报庄严之环境,乃圆满报身诸佛所居;三者,方便有余之环境,乃二乘圣人(阿罗汉缘觉)所居;四者,贤圣同居之环境,乃学无学及扶习润生等菩萨所居。 其余六种凡夫的环境:一者,天上快乐的环境;二者,人间苦乐的环境;三者,阿修罗(译无端正),乃斗争的环境;四者,畜生,乃愚痴的环境;五者,饿鬼,乃饥渴的环境;六者,地狱,乃苦苦的环境。 此四圣六凡,共有十种环境,总不出一切众生一念造成。 此一念中,亦有总别之分,总者只一念现量心,观现量境,乃至究竟无量成佛。 别者,乃比量、思量、忖量、度量、测量、校量此六者虽属凡心,若推至极端,皆可入现量之圣境也。 总归于不变随缘,随缘不变。 云何是不变随缘随缘不变? 答曰:此为天然之事理不二,随缘者,乃事实也。 不变者,乃空理也。 若离事则无理,离理则无事,吾人多重事实,而忽空理,事实属生灭法,逐生灭之事实,故终归于忧悲苦恼。 空理者,乃天性之空理也。 事实者,乃心想色相之二法也。 此空理,乃宇宙万物之主体,心色为空理之二用,今之唯心论者,乃以六识为主体。 唯物论者,乃以事实(物质)为主体。 岂知心色二法,不离一空理。 空理不离心色二法。 凡夫观事废理,小乘观理废事,大乘乃观事理不二,以成中道理体。 或观但中理体,息两边而独显中道。 或观圆中理体,边邪皆属中正,一中正,一切中正,中正外无有非中正,无有非中正,对于中正,中正亦不可得,此是圆理中道也。 盖世界之万物虽化化无尽,然总不出一个理体,理体从来亦未离开一切作用,学佛者必须要由用究体,然后方从体起用,果能究见本体,诸用自然趣向,是趣者不能越过其大体也。 故佛法云:由不变之体随缘,故一体散于万殊,万殊自然全归于一本。 故曰随缘不变,须知在随缘之用时,而未须臾离开不变之体,又在不变之体时,亦未超然离开随缘之用,其体用从来亦未剎那分离,故谓之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也。 知机者于事实而观不变之空理,知空理而成不变之事实,则尽矣。 问者所说十法界之环境,以五蕴为总境,所以者何? 因十法界皆是观五蕴所成故。 如凡夫以妄心观五蕴为洁净,起惑业苦、成六道轮回,声闻小乘根性,佛教观四念处(乃五蕴摄成)为污浊,教其生厌离心,修三十七助道品,天台教观识蕴如舍尺就寸,以为善巧方便,藏教观色蕴之身为苦根,令其知苦断集,又通教为大乘初门,使观依正二报,当体皆空,渐证无生法忍,又般若经观照五蕴之境当体皆空,又法华经方便品十如是皆照五蕴起观行也。 故五蕴为十法界环境之总相也。 其世间法、出世间法,无一不是由止观而成,以观为智,以止为境,以谛为理,除此之外别无巧法,无一不是以五蕴为所观境,成十法界之环境也。 | 摘自《倓虚法师论文集》南普陀寺弘法部 弘媒中心图片|弘媒中心编辑|逸人*声明:本平台非原创内容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仅作分享使用。 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阿弥陀佛! 发布时间:2021-12-05 07:44:18 来源:就吃素 链接:https://www.jiuchisu.com/fenxiang/5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