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弘一大师法汇-常随佛学》:想解开心中那些不可不知的学佛疑问,看完就明白了。(上篇) 内容: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 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 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乃能著手学习。 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非是讲者之创论。 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近来知识分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 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 既有如此奇异之现象,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 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 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佛法非宗教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 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 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学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 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种种之说。 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诽相谤。 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于错觉一途。 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 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 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 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 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 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 第太无方法,致枉费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仅略举其大概。 若欲详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可自详研,即能洞明其奥义也。 四、佛法非违背于科学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 此说不然。 近代科学家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 一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尔,彼之“戒”、“定”、“慧”三无漏学,皆是改进通常之经验。 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 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视,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 两者虽同为实验,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关于佛法与科学之比较,若欲详知者,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 著者王小徐,曾留学英国,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现,为世界学者所推重。 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 五、佛法非厌世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 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 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 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学以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 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同戊寅(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演出处:《弘一大师法汇》第一章章节所在页数:3页下数15行至5页上数18行弘一大师遗著未完待续……欢迎转载  自利利他点击 :“阅读原文”可请弘一大师法宝! 发布时间:2021-04-02 10:53:36 来源:就吃素 链接:https://www.jiuchisu.com/fenxiang/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