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弘一大师文集》法义 内容:  与其相忘于江湖不如相忘于修道天      修道天 修道人参悟的天地弘扬大道文明:包括儒儒、释、道等,及灵性与科学、异能与实验、外星与他方文明、医术与祝由、符咒与方术、堪舆与预言、经典与诗词联说、书画与迷案。 转载:光明佛坛《弘一大师文集》法义(上)人生之最后岁次壬申十二月,厦门妙释寺念佛会请余讲演,录写此稿。 于时了识律师卧病不起,日夜愁苦。 见此讲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弃医药,努力念佛。 并扶病起,礼大悲忏,吭声唱诵,长跽经时,勇猛精进,超胜常人。 见者闻者,靡不为之惊喜赞叹,谓感动之力有如是剧且大耶。 余因念此稿虽仅数纸,而皆撮录古今嘉言及自所经验,乐简略者或有所取。 乃为治定,付刊流布焉。 弘一演音记。 第一章 绪言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 ’人生最后一段大事,岂可须臾忘耶! 今为讲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第二章 病重时当病重时,应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体悉皆放下。 专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 能如是者,如寿已尽,决定往生。 如寿未尽,虽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专诚,故能灭除宿世恶业也。 倘不如是放下一切专意念佛者,如寿已尽,决定不能往生,因自己专求病愈不求往生,无由往生故。 如寿未尽,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忧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时,亦可服药,但仍须精进念佛,勿作服药愈病之想。 病既重时,可以不服药也。 余昔卧病石室,有劝延医服药者,说偈谢云:‘阿弥陀佛,无上医王,舍此不求,是谓痴狂。 一句弥陀,阿伽陀药,舍此不服,是谓大错。 ’因平日既信净土法门,谆谆为人讲说。 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医药,可不谓为痴狂大错耶! 若病重时,痛苦甚剧者,切勿惊惶。 因此病苦,乃宿世业障。 或亦是转未来三途恶道之苦,于今生轻受,以速了偿也。 自己所有衣服诸物,宜于病重之时,即施他人。 若依地藏菩萨本愿经,如来赞叹品所言供养经像等,则弥善矣。 若病重时,神识犹清,应请善知识为之说法,尽力安慰。 举病者今生所修善业,一一详言而赞叹之,令病者心生欢喜,无有疑虑。 自知命终之后,承斯善业,决定生西。 第三章 临终时临终之际,切勿询问遗嘱,亦勿闲谈杂话。 恐彼牵动爱情,贪恋世间,有碍往生耳。 若欲留遗嘱者,应于康健时书写,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则可顺其所欲而试为之。 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须强为。 因常人命终之前,身体不免痛苦。 倘强为移动沐浴更衣,则痛苦将更加剧。 世有发愿生西之人,临终为眷属等移动扰乱,破坏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 又有临终可生善道,乃为他人误触,遂起嗔心,而牵入恶道者,如经所载阿耆达王死堕蛇身,岂不可畏。 临终时,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强。 若自觉气力衰弱者,尽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 卧时,本应面西右胁侧卧。 若因身体痛苦,改为仰卧,或面东左胁侧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强制。 大众助念佛时,应请阿弥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瞩视。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 人多者,宜轮班念,相续不断。 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须预问病人,随其平日习惯及好乐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 今见助念者皆随己意,不问病人,既已违其平日习惯及好乐,何能相随默念。 余愿自今以后,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寻常助念者,皆用引磐小木鱼。 以余经验言之,神经衰弱者,病时甚畏引磐及小木鱼声,因其声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 若依余意,应免除引磬小木鱼,仅用音声助念,最为妥当。 或改为大钟大磬大木鱼,其声宏壮,闻者能起肃敬之念,实胜于引磬小木鱼也。 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 此事必须预先向病人详细问明,随其所好而试行之。 或有未宜,尽可随时改变,万勿固执。 第四章 命终后一日既已命终,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动。 虽身染便秽,亦勿即为洗涤。 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 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紧。 惟望广劝同人,依此谨慎行之。 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 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 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 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 但能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 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 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 (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 )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著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 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 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 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坟。 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第五章 荐亡等事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 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 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诫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 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如请僧众念佛时,家族亦应随念。 但女众宜在自室或布帐之内,免生讥议。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开吊时,宜用素斋,万勿用荤,致杀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丧仪文,切勿铺张。 毋图生者好看,应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后,亦应常行追荐以尽孝思。 莲池大师谓年中常须追荐先亡。 不得谓已得解脱,遂不举行耳。 第六章 劝请发起临终助念会此事最为切要。 应于城乡各地,多多设立。 饬终津梁中有详细章程,宜检阅之。 第七章 结语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 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 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 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 临终虽恃他人助念,诸事如法。 但自己亦须平日修持,乃可临终自在。 奉劝诸仁者,总要及早预备才好。 佛法十疑略释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 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 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乃能著手学习。 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非是讲者之创论。 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近来知识份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 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 既有如此奇异之现相,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 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 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佛法非宗教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 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 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学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 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种种之说。 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非相谤。 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于错觉一途。 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 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 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 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 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 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象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 第太无方法,致罔废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仅略举其大概。 若欲详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可自详研,即能洞明其奥义也。 四、佛法非违背于科学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 此说不然。 近代科学家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 一 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 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尔,彼之‘戒’‘定’‘慧’三无漏学,皆是改进通常之经验。 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 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视,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 两者虽同为实验,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关于佛法与科学之比较,若欲详知者,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 著者王小徐,曾留学英国,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见,为世界学者所推重。 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 五、佛法非厌世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 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 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 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学以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 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六、佛法非不宜于国家之兴盛近来爱国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 彼等谓佛法传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 此说不然。 佛法实能辅助国家,令其兴盛,未尝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 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国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统一兴盛其国家。 其后婆罗门等旧教复兴,佛法渐无势力,而印度国家乃随之衰亡,其明证也。 七、佛法非能灭种常人见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灭种。 此说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为僧尼,此实极少之数。 以外大多数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 佛法中之僧尼,与他教之牧师相似,非是信徒皆应为牧师也。 八、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常人见僧尼唯知弘扬佛法,而于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 此说不然。 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 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 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种种慈善事业,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近今经济学者,谓人人能生利,则人类生活发达,乃可共用幸福。 因专注重于生利。 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类,此说亦不免误会。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碍于职业,士农工商皆可为之。 此理易明,可毋庸议。 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观之,似为极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虫。 但僧尼亦何尝无事业,僧尼之事业即是弘法利生。 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间接直接有真实大利益于人群者正无量矣。 十、佛法非说空以灭人世常人因佛经中说‘五蕴皆空’‘无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说空。 若信佛法者多,将来人世必因之而消灭。 此说不然。 大乘佛法,皆说空及不空两方面。 虽有专说空时,其实亦含有不空之义。 故须兼说空与不空两方面,其义乃为完足。 何谓空及不空。 空者是无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业。 虽知无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业,故空而不空。 虽努力作救世之事业,而决不执著有我,故不空而空。 如是真实了解,乃能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作种种之事业无有障碍也。 又若能解此义,即知常人执著我相而作种种救世事业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间促,不彻底。 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于佛法之空义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业乃能圆满成就也。 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著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 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之建设乃得实现。 信能如此,若云牺牲,必定真能牺性;若云救世,必定真能救世。 由是坚坚实实,勇猛精进而作去,乃可谓伟大,乃可谓彻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须向空上立脚,而再向不空上作去。 岂是一味说空而消灭人世耶! 以上所说之十疑及释义,多是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其大意。 诸君闻此,应可免除种种之误会。 若佛法中之真义,至为繁广,今未能详说。 惟冀诸君从此以后,发心研究佛法,请购佛书,随时阅览,久之自可洞明其义。 是为余所厚望焉。 待续 《弘一大师文集》法义(下)佛法宗派大概佛法学习初步佛法大意常随佛学佛法宗派大概关于佛法之种种疑问,前已略加解释。 诸君既无所疑惑,思欲著手学习,必须先了解佛法之各种宗派乃可。 原来佛法之目的,是求觉悟本无种种差别。 但欲求达到觉悟之目的地以前,必有许多途径。 而在此途径上,自不妨有种种宗派之不同也。 佛法在印度古代时,小乘有各种部执,大乘虽亦分‘空’‘有’二派,但未别立许多门户。 吾国自东汉以后,除将印度所传来之佛法精神完全承受外,并加以融化光大,于中华民族文化之伟大悠远基础上,更开展中国佛法之许多特色。 至隋唐时,便渐成就大小乘各宗分立之势。 今且举十宗而略述之。 一、律宗 又名南山宗唐终南山道宣律师所立。 依法华,涅槃经义,而释通小乘律,立圆宗戒体正属出家人所学,亦明在家五戒、八戒义。 唐时盛,南宋后衰,今渐兴。 二、俱舍宗依俱舍论而立。 分别小乘名相甚精,为小乘之相宗。 欲学大乘法相宗者固应先学此论,即学他宗者亦应以此为根底,不可以其为小乘而轻忽之也。 陈隋唐时盛弘,后衰。 三、成实宗依成实论而立。 为小乘之空宗,微似大乘。 六朝时盛,后衰,唐以后殆罕有学者。 以上二宗,即依二部论典而形成,并由印度传至中土。 虽号称宗,然实不过二部论典之传持授受而已。 以上二宗属小乘,以下七宗皆是大乘,律宗则介于大小之间。 四、三论宗 又名性宗 又名空宗 发布时间:2021-02-17 16:54:32 来源:就吃素 链接:https://www.jiuchisu.com/fenxiang/3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