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钓鱼未果
4名男子先炸后毒
致22万余尾鱼死亡
经审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
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发后
4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共同出资11.4万元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并支付鉴定费
法院认为
4人犯罪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应当从重处罚
结合4名被告人犯罪后的补救措施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4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网友:因小失大!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对此,有网友解释称甲氰菊酯对人的毒性较低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
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
买鱼吃不好吗?”